危险品仓库风险点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辨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评价其危险程度,并加以分类管控,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江苏豪杰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的工具、方法及技术要求。
2.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豪杰物流有限公司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及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管理工作。各部门遵照执行。
2.3适用于初始风险评价和危险源(有害)的普查管理。
2.4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控制。
2.5适用于重大危险(有害)影响的分级。
2.6适用于公司风险评价及削减措施的控制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GB 7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2)GB/T 1387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3)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4)GB 30000.18-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
5)GB 500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GB 50170 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
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7号)
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11)《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
1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12)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试行)(DB 32/T 3957-2020)
13)《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140号)
14)《关于开展化工、工贸等行业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通知》(通环办【2021】7号)
15)《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2020年第1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1)风险:特指安全风险,即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
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
2)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和场所,以及在设施、部位和场所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 区域:企业内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作业场所和公用工程或车间、工段等所处的
相对独立、界限清晰的范围。
4) 区域固有风险:区域固有风险为区域的基本风险水平,由火灾危险性类别、化学
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工艺压
力、工艺温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区域及企业人数和周边环境等
指标综合计算表征。
5)区域控制风险:在考虑区域内风险点落实相应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实施风险评估
确定的区域风险水平。
6)区域风险:区域风险是区域内风险点存在风险的集合,通过区域固有风险和区域
控制风险所构成的风险矩阵计算表征。
7)区域风险等级:区域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
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
8)低风险(蓝色风险):风险评估属轻度危险和可容许的危险;应由所在班组负责
管控,车间(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9)一般风险(黄色风险):风险评估属于中度危险,应由所在车间(部门)负责管
控,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落实;
10)较大风险(橙色风险):风险评估属高度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必须制定措
施进行控制管理,由安全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
工负责管控;
11)重大风险(红色风险):风险评估属不可容许的危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由公
司重点负责监控,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
当风险等级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12)常规活动:指每个月要进行一次及以上同样的活动。
13)非常规活动:常规活动以外的活动。
14)职业病:由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可确诊的不好的生理或心理状态。
15)重伤: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
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4 职责
4.1总经理(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负责,组织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工作。
4.2安全部
1)安全部为本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分析识别风险点,组织实施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
2)负责全公司江苏省工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上报工作;
4.3仓储部及其他各部门
1)负责实施本部门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建立、实施和变更工作;
2)负责及时传递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实施的信息至安全部、本部门员工及相关方。
3)各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风险日常安全管理。
4)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隐患项目治理;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7 程序
7.1成立工作小组
7.1.1公司成立风险辨识管控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安全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为组员
7.2人员培训
7.2.1安全部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相关内容的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意识和管控能力,保证从业人员了解本岗位安全风险基本情况,熟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掌握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7.2.2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归入安全风险档案管理
7.3区域划分
7.3.1区域划分应覆盖企业内所有的区域场所。
7.3.2区域划分应有利于风险评估,遵循范围清晰、功能独立、易于管理的原则,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7.3.3宜按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作业场所和公用工程,或者按照车间、工段等划分区域。
7.4风险点确定
7.4.1将区域按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划分若干个设备设施风险点和作业风险点,形成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7.4.1.1作业活动识别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 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2).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外包工、访客等)。
7.4.1.2设备设施识别时,应识别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和材料(无论由公司还是由外界提供)。
7.4.1.3识别作业活动时,可以参考下列信息:
(1). 与相关人员的交流;
(2). 现场观察的结果
(3). 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例如:操作规程,以往事故调查报告,职业卫生体检报告,
职业卫生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等等;
(4). 公司的活动变更或已被计划的变更。
(5).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修改(包括临时的修改),以及对操作、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6). 与风险评价及必要控制的实施相关的法律义务。
(7). 工作区域、过程和操作程序、工作组织以及与人的能力的适应性的设计。
7.4.2 风险点辨识分析
7.4.2.1各部门班组根据作业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SCL)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7.4.2.2根据分析汇编《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
7.4.2.3根据下面的事故分类填写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一栏:
(1).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共分为15类:
1)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锤击、碎裂等,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是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电瓶车等;
3)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伤害,但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如,切削伤人等;
4) 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5) 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 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
7) 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 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 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 坍塌:是建筑物、堆置物、脚手架等倒塌引起的事故;
11) 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12) 容器爆炸: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
13) 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爆炸事故;
14) 中毒和窒息:中毒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造成的伤害,窒息因为氧气缺乏造成的伤害。
15) 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野兽咬伤、钉子扎伤等。
(2). 参照《职业病目录》进行分类,共分为8大类。
1) 尘肺 (碳黑尘肺、石棉肺、电焊工尘肺等)
2) 职业中毒( 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苯中毒、氯乙烯中毒、甲醇中毒、甲醛中毒等)
3)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中暑 、手臂振动病)
4) 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痤疮、化学性皮肤灼伤等)
5) 职业性眼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
6)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噪声聋)
7) 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 )
8) 其他职业病 (金属烟热 、职业性哮喘等)
7.1 风险评估
7.1.1 风险点的风险评估方法:作业活动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法;设施设备采用风险矩阵分析法LR。
7.1.1.1 LEC法
(1)LEC法定量计算公式 D = L*E*C
其中: D——风险值
L——发生事故事件的可能性
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2)L、E、C、D的判定准则
1) 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
事故、事件或偏差发生的可能性 |
分值 |
完全可以预料,类似事故已发生 |
10 |
相当可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事件或偏差 |
7 |
可能,但不经常;或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或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未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
3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事件或偏差 |
1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能定期进行监测 |
0.5 |
极不可能;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
0.2 |
实际不可能 |
0.1 |
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判定准则
发生的频次 |
分值 |
发生的频次 |
分值 |
连续暴露 |
10 |
每月一次暴露 |
2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7 |
每年几次暴露 |
1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3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0.5 |
3) 发生事故事件偏差产生的后果严重性(C)判定准则
分值 |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
人员伤亡 |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
停工 |
公司形象 |
100 |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标准 |
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 |
5000以上 |
公司停产 |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
40 |
违反法律法规标准 |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或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 |
1000以上 |
装置停工 |
行业内、省内影响 |
15 |
潜在违反法规标准 |
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 |
100以上 |
部分装置停工 |
地区影响 |
7 |
不符合上级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
丧失劳动力、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
10万以上 |
部分设备停工 |
公司及周边范围 |
2 |
不符合公司的安全程序、规定 |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
1万以上 |
1套设备停工 |
引人关注,不利于基本安全卫生要求 |
1 |
完全符合 |
无伤亡 |
1万以下 |
没有停工 |
形象没有受损 |
4) 安全风险等级判定标准(D)及控制措施
风险值 |
安全风险等级 |
安全风险评估分级 |
应采取的管控级别 |
实施管控措施 |
|
D≥320 (红色) |
A/1级 |
极其危险 |
重大风险 |
公司、车间、班组、岗位管控 |
立即补充管控措施,以其降低风险级别,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
170≦D<320 (橙色) |
B/2级 |
高度危险 |
较大风险 |
公司、车间、班组、岗位管控 |
立即或近期补充管控措施,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
70≦D<170 (黄色) |
C/3级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车间、班组、岗位管控 |
建立目标、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
D<70(蓝色) |
D/4级 |
轻度危险 |
低风险 |
班组、岗位管控 |
有条件、有经费时完善管控措施 |
(3)根据实际情况并考虑现有的控制措施填写“L”,“E”,“C”栏。
(4)在“D”栏中包含了公式:D=L*E*C,所以不需要填写。
7.5.1.2 LS法
风险矩阵分析法(简称LS),R=L×S,其中R是风险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事件后果的结合,L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S是事故后果严重性;R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风险大。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定准则
等级 |
标准 |
5 |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
4 |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发生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发生或预期情况下发生 |
3 |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
2 |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事故或事件。 |
1 |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
(2)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定准则
等级 |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
人员 |
直接经济损失 |
停工 |
企业形象 |
5 |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
死亡 |
100万元以上 |
部分装置(>2 套)或设备 |
重大国际影响 |
4 |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
丧失劳动能力 |
50万元以上 |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
行业内、省内影响 |
3 |
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
1万元以上 |
1 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
地区影响 |
2 |
不符合企业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 |
1万元以下 |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
公司及周边范围 |
1 |
完全符合 |
无伤亡 |
无损失 |
没有停工 |
形象没有受损 |
(3) 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准则(R)及控制措施
风险值 |
安全风险等级 |
对应本标准中安全风险评估分级 |
应采取的管控级别 |
实施管控措施 |
|
20-25 |
A/1级 |
极其危险 |
重大风险 |
公司(厂)级、车间(部室)级、班组、岗位管控 |
立即补充管控措施,以期降低风险级别,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
15-17 |
B/2级 |
高度危险 |
较大风险 |
公司(厂)级、车间(部室)级、班组、岗位管控 |
立即或近期补充管控措施,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
9-12 |
C/3级 |
显著危险 |
一般风险 |
车间(部室)级、班组、岗位管控 |
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
1-8 |
D/4级 |
轻度危险 |
低风险 |
班组、岗位管控 |
有条件、有经费时完善管控措施 |
(4)风险矩阵表
后 果 等 级 |
5 |
轻度危险 |
显著危险 |
高度危险 |
极其危险 |
极其危险 |
4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显著危险 |
高度危险 |
极其危险 |
|
3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显著危险 |
显著危险 |
高度危险 |
|
2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显著危险 |
|
1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轻度危险 |
|
|
|
1 |
2 |
3 |
4 |
5 |
7.5.1.3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 涉及下表内容,直接判断为较大以上风险。
7.5.1.4将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或者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可能造成十人以上人员死亡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确定为重大安全风险。
表 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一批)(化工行业)
序号 |
管理类别 |
风险代码 |
风险名称 |
主要事故类型 |
风险点 |
1 |
(02) 化工、医药 |
0201 |
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光气合成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单元;一氧化碳制备单元;氯气制备、储运单元;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储运单元;装置开停车 |
2 |
0202 |
电解(氯碱)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电解单元;氯氢处理单元或场所;液氯、氢气充装、储存场所;装置开停车 |
|
3 |
0203 |
氯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氯化单元;液氯储运单元;装置开停车 |
|
4 |
0204 |
硝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
硝化单元;分离单元;装置开停车 |
|
5 |
0205 |
合成氨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
气化单元;净化单元;合成单元;氨储存单元;空分单元;液氧储存单元;装置开停车 |
|
7 |
0207 |
裂解(裂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
裂解(裂化)单元;制冷系统;压缩单元;引风系统;分离单元;装置开停车 |
|
7 |
0207 |
氟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
氟化单元;氟化剂储运单元;装置开停车 |
|
8 |
0208 |
加氢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加氢单元;氢气压缩单元;氢气储存单元;装置开停车 |
|
9 |
0209 |
重氮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重氮化单元;后处理系统;装置开停车 |
|
10 |
0210 |
氧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氧化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1 |
0211 |
过氧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过氧化单元;过氧化剂储运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2 |
0212 |
胺基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
胺基化单元;液氨储运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3 |
0213 |
磺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 |
磺化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4 |
0214 |
聚合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聚合单元;粉体聚合物储存单元;烷基铝类催化剂配制和储存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5 |
0215 |
烷基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烷基化单元;烷基化催化剂储存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7 |
0217 |
新型煤化工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煤气化单元;变换单元;净化单元;合成和转化单元;可燃气体压缩机;产物分离单元;产品储运单元;空分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7 |
0217 |
偶氮化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偶氮化单元;后处理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8 |
0218 |
格氏反应工艺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格氏反应单元;格式试剂配制和储存单元;装置开停车 |
|
19 |
0219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
|
20 |
0220 |
危化品建设项目试生产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
|
21 |
0221 |
固定作业人数3人以上的具有火灾爆炸和中毒危险性的独栋厂房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包装场所;毒性气体或剧毒液体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包装场所 |
|
22 |
0222 |
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一级动火区域;特殊动火区域 |
|
23 |
0223 |
受限空间作业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涉及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
|
24 |
0224 |
涉及硝化废料储存 |
火灾、其他爆炸 |
硝化废料贮存仓库;硝化废料贮存场所 |
|
25 |
0225 |
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装卸及实载运输车辆停放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可燃气体装卸场所;易燃液体装卸场所;液化烃装卸场所;剧毒液体装卸场所;毒性气体装卸场所;厂内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场所 |
|
27 |
0227 |
厂际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输送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的厂际输送管道;跨越化工园区外公共场所的厂际输送管道 |
|
27 |
0227 |
涉及粉尘爆炸场所 |
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
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可燃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场所 |
|
28 |
0299 |
经企业辨识后确定为较大以上的其他风险 |
|
|
7.1.2 区域固有风险确定采用风险矩阵分析法(LS)法
(1). LS法定量计算公式 R = L*S
其中: R——风险值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S——事故后果严重性
(2). L、S、R的判定准则
1) 区域内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取值准则
序号 |
项目 |
取值标准 |
Ln |
L |
|||
1 |
2 |
3 |
4 |
||||
1 |
区域内火灾危险性类别 |
丙类(不含)以下 |
丙类 |
乙类 |
甲类 |
L1 |
|
2 |
化学品管控类别 |
类别4、类别5及其他 |
类别3 |
类别2 |
类别1 |
L2 |
|
3 |
化学品管理类别 |
/ |
/ |
只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
同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
L3 |
|
4 |
危险工艺和操作 |
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且采用连续操作 |
不涉及危险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且采用间歇或半连续操作 |
涉及危险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且采用连续操作 |
涉及危险工艺或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且采用间歇或半连续操作 |
L4 |
|
5 |
工艺压力p(Mpa) |
P≤0.1 |
0.1<P<1.7 |
1.7≤P<10 |
P≥10 |
L5 |
|
7 |
工艺温度(t)℃ |
t≤20 |
20<t<150 |
150≤t<450 |
t≥450 |
L7 |
注1: 火灾危险性类别判定,按照GB 50017、GB 50170、GB 51283和GB 50074执行。
注2:化学品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判定,按照GB 30000.18执行。
注3: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危险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2020年第1号公告)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内不涉及此二类危险化学品的,该项不取值。
注4:危险化工工艺是指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化工工艺。
注5:工艺压力和工艺温度项取值仅限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原料处理(不含储存)、化学反应、产品精制等化工工艺过程。工艺压力为常压的,该项取值为1;工艺温度为常温的,该项取值为1。
注6:区域内涉及多个取值时,Ln(n=1,2,3,4,5,7)取最大值。无此项目时,Ln不取值。
00001注:按照实际取值项目数计算L值,L =(L1+L2+……+Ln)/n。L级差为1,当L大于1且小于等于2时,L取2,以此类推
2)区域内发生事故的严重性(S)取值准则
序号 |
项目 |
取值标准 |
Sn |
S |
|||
1 |
2 |
3 |
4 |
||||
1 |
区域与周边相邻区域(包括周边企业)现场人数的最大值 |
0-2人 |
3-9人 |
10-29人 |
30人及以上 |
S1 |
|
2 |
所在企业任一装置设施类区域最大现场人数 |
0~2人 |
3~9人 |
10~29人 |
30人及以上 |
S2 |
|
3 |
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 |
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三、四级 |
二级 |
一级 |
S3 |
|
4 |
企业边界外500米范围内 |
无防护目标 |
仅涉及1个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
仅涉及2个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
涉及防护目标的其他情况 |
S4 |
注1:周边相邻限于区域周边300m范围。
注2:第1、2项取值仅适用于装置设施类区域,不适用于办公区域。如不涉及项目内容的,Sn不取值。
注3:装置设施类区域人数,是指在区域内从事操作、巡检的最多人数合计。
注4: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按照GB 18218执行。
注5:防护目标界定按照GB 37894执行,加油加气站营业网点和其他非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不作为防护目标。
注7:S取大值,即S=MAX(S1,S2,S3,S4)。
3) 区域固有风险矩阵(R)确定准则
风险矩阵(R) |
事故后果的严重性(S) |
||||
1 |
2 |
3 |
4 |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
1 |
IV |
IV |
IV |
III |
2 |
IV |
III |
III |
II |
|
3 |
IV |
III |
II |
I |
|
4 |
III |
II |
I |
I |
注:区域固有风险蓝色低风险等级用IV表示、黄色一般风险等级用III表示、橙色较大风险等级用II表示、红色重大风险等级用I表示。
7.1.3 区域控制风险选取区域内风险点等级最高的,确定为区域控制风险等级。
7.1.4 区域风险等级确定
(1). 区域风险等级判定准则见下表
区域控制风险 区域固有风险 |
D |
C |
B |
A |
IV |
IVD |
IVC |
IVB |
IVA |
III |
IIID |
IIIC |
IIIB |
IIIA |
II |
IID |
ⅡC |
ⅡB |
IIA |
I |
ID |
IB |
IB |
IA |
(2). 区域风险等级用R表示,当
R={ⅣD},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蓝色低风险;
R={ⅢD, ⅣC},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黄色一般风险;
R={ⅡD, ⅢB, ⅢC, ⅣB},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橙色较大风险;
R={ⅠA, ⅠB, ⅠC, ⅠD, ⅡA , ⅡB, ⅡC, ⅢA, ⅣA},区域风险等级判定为红色重大风险。
7.1.5 在区域风险分级评估的基础上,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进行区域风险等级校正(最高为红色重大风险等级)
(1). 任一区域发生没有人员伤亡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该区域提高1个风险等级。
(2). 任一区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该区域提高1个风险等级;
(3). 任一区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该区域提高2个风险等级;
(4). 任一区域存在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的重大隐患且未完成整改的,该区域提高2个风险等级。
(5).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风险,应当提高1个风险等级:
1) 构成危险化学品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施;
2) 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装置;
3) 涉及爆炸品的场所和设施;
4) 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带病”运行,如超期运行、设备存在缺陷等。
7.2 风险运行控制
7.2.1 确定风险的控制措施或变更控制措施,应考虑以下层次来降低风险:
(1). 消除(最好效果)
(2). 替代(比较好效果)
(3). 工程控制(好的效果)
(4). 标识、警告、管理控制(一般的效果)
(5).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最小的效果)
7.2.2 根据风险事件,从工程技术、维护保养、人员操作、应急措施等方面识别现有管控措施的有效性,控制措施应与实际相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能有效落实。根据运行情况,应不断更新管控措施,及时纠正偏差。
(1)工程技术类管控措施:主要针对关键设备部件、安全附件、工艺控制、安全仪表等方面;
(2)维护保养类管控措施:主要保障动设备和静设备正常运行;
(3)人员操作类管控措施:主要包括人员资质、操作记录、交接班等内容;
(4)应急措施类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应急设施、个体防护、消防设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7.2.3 针对重大风险(红色风险)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制定整改措施,在整改完成后,重新评估风险,风险等级降低后,才能继续开始相关作业。同时应建立管理、控制档案;
7.2.4 针对较大风险(橙色风险)必须建立管控档案,制定相关管控措施,由安全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管控。
7.2.5 针对一般风险(黄色风险)由所在部门负责管控,制定相关预防措施,由安全部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7.2.6 针对低风险(蓝色风险)由所在班组负责落实相关预防措施,所在部门负责监督预防措施的落实;
7.2.7 所有的管控措施形成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7.2.8 根据风险辨识完成“一图”:安全风险分布图;“两单”:《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三卡”: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物品危险危害特性应知卡、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卡。
7.3 风险点的确认和批准
7.3.1 各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本部门的《作业活动风险点辨识评估表》、《设施设备风险辨识表》,《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
7.3.2 风险评估小组根据各部门《作业活动风险点辨识评估表》、《设施设备风险辨识表》,汇总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较大风险管控清单及管控措施》及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
7.3.3 安全部最后汇总形成风险辨识报告并形成档案。
7.3.4 安全部向总经理汇报风险辨识报告内容,由总经理批准审核
7.3.5 总经理批准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下发各个部门,并组织员工培训。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及安全风险分布图进行公示。
7.4 风险管理
7.4.1 安全部建立安全风险档案,风险档案包括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管控清单、分布图、变更情况,报告确认材料等内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资料应当单独立卷,内容包括安全风险名称、等级、所处位置、管控措施和变更情况等。
7.4.2 投入和采用技术方法来消除重大风险和控制较大风险,建立目标指标,安全管理方案,执行安全管理方案。
7.4.3 根据安全运行控制程序和相关工作程序提高管理并控制较大风险及一般风险;
7.4.4 根据《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控制紧急和突发的风险。
7.4.5 每个部门应让员工、外包工、访客知道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7.4.6 每个部门应跟踪本部门相关风险的管理、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7.5 风险点辨识及区域风险等级评估更新
7.5.1 每年2月底前安全部要组织开展一次风险点辨识及区域风险等级评估;
7.5.2 发生以下情况下要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
(1). 管理评审要求;
(2). 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设施、主要生产物料发生变化。
(3). 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
(4). 行业领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对安全风险有新认知的。
(5). 本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6). 安全风险目录修订调整涉及本企业的。
(7).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有新要求的。
7.6 风险辨识结果公告及上报
7.6.1 风险辨识结果在总经理批准后,立即上报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危化处;
7.6.2 风险辨识结果通过全省统一的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定期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A、每年第一季度完成风险定期报告。
B、有下列情况的在确认风险等级后十五日内进行变更报告:
1) 有新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
2) 原报告较大以上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
C、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十五日内进行变更报告
7.6.3 风险辨识结果在总经理批准后,及时更新张贴的公司及各部门风险辨识清单及风险分布图;
8 相关文件
8.1 《目标指标管理程序》
8.2 《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8.3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