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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仓库安全设施和防护器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配置在仓库内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好用。

第三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三章  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四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五条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六条 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七条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四章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八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九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密封。

第十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第五章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十二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安全部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安全部与仓储部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部与仓储部负责管理。

京王危险品物流公司是一家集仓储与运输一体的物流服务企业。京王物流致力于为应用材料、油漆化工、新能源、电子材料、化学试剂、农药、润滑油等行业提供专业的仓储配送一体化服务。京王物流先后在江苏、上海、天津、广州、东莞、成都、重庆等地设立分公司,提供危险品仓储物流运输服务,京王物流全国仓储面积有60000平方米,有普货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交通便利,设备齐全。有需要仓库及运输需求的客户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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